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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》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

时间:2024年03月21日 13:50:05
导读:   《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》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。  主任:郑栅洁  2024年2月8日  附件:《全

  《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》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  主任:郑栅洁

  2024年2月8日

  附件:《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》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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